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政策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财政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部等部门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发布费 2026-02-05 13:04 作者: 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2月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5日消息,海南为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自由政策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贸易民消财政部、港岛海关总署、内居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商品
政策规定,零关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财政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部等部门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发布费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免税商品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
上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群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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